房屋遺產繼承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
2021-08-04 來源:北京遺產繼承網 作者:創(chuàng)始人 瀏覽:45

房屋遺產繼承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據(jù)此可知,超過訴訟時效繼承人一般無法再次要求分割,這也告誡相關訴訟主體,把握機會,好好行使自己的權利,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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