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能否代替死者起訴
2021-08-05 來源:北京遺產繼承網 作者:創(chuàng)始人 瀏覽:48

繼承人能否代替死者起訴
現(xiàn)在有的被繼承人去世了,但是卻有一些糾紛,那么問題來了,繼承人能否代替死者起訴呢?帶著這個問題,看看下面的內容。
繼承人能否代替死者起訴呢?
代為訴訟的法律規(guī)定:
根據法律規(guī)定,如果一方死亡,有必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中止訴訟。人民法院應當立即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繼承人已經進行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
有關暫停和終止訴訟的不同規(guī)定,可參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
第13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訴訟:
①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說明是否參加訴訟;
②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③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擔人的;
④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參加訴訟的;
⑤本案必須以另一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但另一案件尚未審理的;
⑥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暫停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
第13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訴訟:
①原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②被告死亡,無遺產,無應承擔義務;
③離婚案件一方死亡的;
④追究贍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和解除收養(yǎng)關系案件的一方死亡的;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
繼承人能否代替死者起訴呢?
代為訴訟的法律規(guī)定:
根據法律規(guī)定,如果一方死亡,有必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中止訴訟。人民法院應當立即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繼承人已經進行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
有關暫停和終止訴訟的不同規(guī)定,可參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
第13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訴訟:
①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說明是否參加訴訟;
②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③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擔人的;
④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參加訴訟的;
⑤本案必須以另一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但另一案件尚未審理的;
⑥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暫停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
第13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訴訟:
①原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②被告死亡,無遺產,無應承擔義務;
③離婚案件一方死亡的;
④追究贍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和解除收養(yǎng)關系案件的一方死亡的;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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