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接受遺贈的表示有哪些
2021-07-27 來源:北京遺產繼承網 作者:創(chuàng)始人 瀏覽:35

做出接受遺贈的表示有哪些
律師解答:如果是受遺贈,那么需要在知道或應該知道之日起60天內,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未做表示的,視為不接受。
意思表示有明示和默示兩種行為。“作出接受遺贈表示”亦如是。明示的行為可以是口頭交談,也可以是書面形式,畢竟《民法典》沒對表示方式作出限制。而表示的對象可以是遺囑執(zhí)行人、遺囑人的繼承人、或其他利益相關人甚至受遺贈人自己的朋友,畢竟《民法典》只要求受遺贈人作出表示,而沒有對表示對象作出限制。意思表示中默示的行為可以指作為或者一定的不作為方式。
但在接受遺贈表示中,一般都是指作為的方式,比如實際占有遺贈物或者對遺贈物實際管理,很少有不作為的方式,因為不作為容易讓人理解成不作出接受遺贈表示,除非該不作為方式已被事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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