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兒有女,老人竟把遺產(chǎn)留給保姆?背后原因讓人淚目(圖文)
古人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勞。”
敬老、養(yǎng)老、助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因養(yǎng)老和贍養(yǎng)等問題引起的家庭糾紛還是時有發(fā)生。
01
72歲的李阿姨在病床上躺了半個月,馬上就能出院了,但她依舊心事重重。
見老人行動不方便,李護士一邊幫忙收拾行李,一邊問到:“阿姨,您今天出院,是兒子來接還是女兒來接?”
聽見這樣問,李阿姨強忍著笑了一下說:“他們都忙,沒時間過來,我一個人可以的。”
李護士有點氣憤地說:“平時不來就算了,怎么今天出院也不來,工作再忙也沒有自己的媽媽重要吧!”
很普通的一句話,卻像針扎一樣刺痛李阿姨的心。她再也忍不住,轉(zhuǎn)過頭去用手抹了一把眼淚。
辦理好出院手續(xù),李護士耐心地叮囑要按時吃藥,攙扶著李阿姨出門,還幫忙叫了出租車。坐在回家的車上,李阿姨的淚水止不住地流。
是啊,任誰遇到這種情況能不傷心呢。
李阿姨養(yǎng)育了4個孩子,生病時一個人影也看不見。年輕時想著兒女多了家丁興旺,到時候老了才會有依靠,現(xiàn)在想想都是胡說八道。
02
剛從醫(yī)院回來的李阿姨依舊很虛弱,晚上起夜又不小心從床上摔下來,這一下摔得她直接起不來床。
最后他們經(jīng)過討論:讓老人還自己住,他們每家每個月出1000塊錢請個保姆照顧。
聽了他們的決定,李阿姨望著老伴的遺像默默地流淚。
兒女們都走了,空蕩蕩的屋子只有老人一個,身體的病痛尚可以忍受,但心里的孤獨實在是煎熬。如果身體沒什么狀況,她是不愿意去打擾兒女的,可如今,正是需要子女盡孝床前的時候,卻被三推四推,推給一個保姆照顧。
老人在年輕時是籃球,都搶著讓給他們帶孩子,到老了就成了足球了,踢來踢去的都不想被打擾。
是啊,人老了,不被兒女們需要了。
03
幸運的是,李阿姨遇見一位善良的保姆,不僅把房間收拾得干凈,還經(jīng)常幫忙按摩,她來短短幾個月,老人能下床活動了,不僅如此,還經(jīng)常陪老人聊天,兩人也因此成了忘年交。
而這期間,兒女們別說探望,就連電話關心都不曾有過,這次,李阿姨徹底寒心了。她趁著神志清醒時求助律師,想要立一份遺囑。
“我的30萬遺產(chǎn)全留給陳女士。”那位陳女士,是照顧老人的保姆。
有人不解,為什么寧愿給外人,也不留給自己的子女呢?
是無奈的自保。
即便很多老人不想麻煩別人,可晚年孤苦,只能指望陌生人的關心和照拂,才能走得體面。即便你一生再要強,也終有不可避免走向衰弱的一天。到那時,除了錢,也許沒有什么能再撐起你的尊嚴。
血濃于水的親人們,可以在公證下形同陌路。
素不相識的陌路人,可以在公證下親如一家。
其實人老了,在意的哪里是錢?只是陪伴。
他們,只是孤獨太久了。
這些“不合常理”地分配著遺產(chǎn)的老人們,又何嘗不是在用手中唯一的權利,在表達自己的意愿?
04
現(xiàn)實生活中,李阿姨的事也并非個例。
同樣,北京的李伯為了感謝保姆多年的照顧,立下遺囑將房子的1/3贈送給她。但這份遺囑在老人去世前,已經(jīng)引發(fā)了兒子們和保姆爭執(zhí)。在老人去世后,雙方為了爭奪房產(chǎn)更是對簿公堂。
現(xiàn)實中老人們將遺產(chǎn)贈給保姆的做法多遭到子女的抗議。大眾普遍認為,父母的遺產(chǎn)理應由子女等親屬或家庭成員繼承,而非保姆等“外人”。
關于老人把遺產(chǎn)留給保姆這件事,我想跟多人都存在疑惑:
1、老人到底能不能把遺產(chǎn)留給保姆,不給子女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如果老人約定贈送給保姆的財產(chǎn),是完全屬于自己的合法財產(chǎn),那么老人自己就有絕對的處置權。贈與誰是自己的權利。
老人要么生前直接贈與,要么直接立遺囑,把錢財留給保姆,法律上,這個做法,并沒有問題。
2、遺產(chǎn)留給保姆,法定繼承人怎么辦?
遺囑是可以繞開繼承人的,也就是說,她可以在遺囑里說把錢給到繼承人怎么分,也可以不給。哪怕有四五個繼承人,誰都沒有繼承到一分錢,這個情況也是有的。
但是切記,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處理遺產(chǎn)必須處理自己獨有的,在某個個人的遺囑里,不能把別人的財產(chǎn)也給處理了。
3、老人立遺囑給保姆,保姆就能拿得到相應遺產(chǎn)嗎?
這個問題涉及的,其實是關于遺產(chǎn)的兩個法律概念,“遺贈”和 “遺囑”。
“遺贈”與“遺囑”的最大的區(qū)別,在于“遺囑”繼承人在法定繼承人范圍中,而受“遺贈”人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
受遺贈人接受遺贈的,必須在規(guī)定期間內(nèi)作出接受的明確意思表示,超過期限未進行表示的,視為放棄接受遺贈。而遺囑繼承人接受繼承的,無需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繼承開始后遺產(chǎn)分割前,遺囑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扶助義務是一種法定義務,是一種具有長期性、持續(xù)性的義務。讓老人安享晚年不僅僅是生活有人照顧,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關心與情感上的陪伴,讓老人有所寄托。
敬老、養(yǎng)老、助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因養(yǎng)老和贍養(yǎng)等問題引起的家庭糾紛還是時有發(fā)生。
01
72歲的李阿姨在病床上躺了半個月,馬上就能出院了,但她依舊心事重重。
見老人行動不方便,李護士一邊幫忙收拾行李,一邊問到:“阿姨,您今天出院,是兒子來接還是女兒來接?”
聽見這樣問,李阿姨強忍著笑了一下說:“他們都忙,沒時間過來,我一個人可以的。”
李護士有點氣憤地說:“平時不來就算了,怎么今天出院也不來,工作再忙也沒有自己的媽媽重要吧!”
很普通的一句話,卻像針扎一樣刺痛李阿姨的心。她再也忍不住,轉(zhuǎn)過頭去用手抹了一把眼淚。
辦理好出院手續(xù),李護士耐心地叮囑要按時吃藥,攙扶著李阿姨出門,還幫忙叫了出租車。坐在回家的車上,李阿姨的淚水止不住地流。
是啊,任誰遇到這種情況能不傷心呢。
李阿姨養(yǎng)育了4個孩子,生病時一個人影也看不見。年輕時想著兒女多了家丁興旺,到時候老了才會有依靠,現(xiàn)在想想都是胡說八道。
02
剛從醫(yī)院回來的李阿姨依舊很虛弱,晚上起夜又不小心從床上摔下來,這一下摔得她直接起不來床。
- 兒女們回來商量老人的贍養(yǎng)問題,爭吵半天結果卻不盡人意。
最后他們經(jīng)過討論:讓老人還自己住,他們每家每個月出1000塊錢請個保姆照顧。
聽了他們的決定,李阿姨望著老伴的遺像默默地流淚。
兒女們都走了,空蕩蕩的屋子只有老人一個,身體的病痛尚可以忍受,但心里的孤獨實在是煎熬。如果身體沒什么狀況,她是不愿意去打擾兒女的,可如今,正是需要子女盡孝床前的時候,卻被三推四推,推給一個保姆照顧。
老人在年輕時是籃球,都搶著讓給他們帶孩子,到老了就成了足球了,踢來踢去的都不想被打擾。
是啊,人老了,不被兒女們需要了。
03
幸運的是,李阿姨遇見一位善良的保姆,不僅把房間收拾得干凈,還經(jīng)常幫忙按摩,她來短短幾個月,老人能下床活動了,不僅如此,還經(jīng)常陪老人聊天,兩人也因此成了忘年交。
而這期間,兒女們別說探望,就連電話關心都不曾有過,這次,李阿姨徹底寒心了。她趁著神志清醒時求助律師,想要立一份遺囑。
“我的30萬遺產(chǎn)全留給陳女士。”那位陳女士,是照顧老人的保姆。
有人不解,為什么寧愿給外人,也不留給自己的子女呢?
是無奈的自保。
即便很多老人不想麻煩別人,可晚年孤苦,只能指望陌生人的關心和照拂,才能走得體面。即便你一生再要強,也終有不可避免走向衰弱的一天。到那時,除了錢,也許沒有什么能再撐起你的尊嚴。
血濃于水的親人們,可以在公證下形同陌路。
素不相識的陌路人,可以在公證下親如一家。
其實人老了,在意的哪里是錢?只是陪伴。
他們,只是孤獨太久了。
這些“不合常理”地分配著遺產(chǎn)的老人們,又何嘗不是在用手中唯一的權利,在表達自己的意愿?
04
現(xiàn)實生活中,李阿姨的事也并非個例。
同樣,北京的李伯為了感謝保姆多年的照顧,立下遺囑將房子的1/3贈送給她。但這份遺囑在老人去世前,已經(jīng)引發(fā)了兒子們和保姆爭執(zhí)。在老人去世后,雙方為了爭奪房產(chǎn)更是對簿公堂。
現(xiàn)實中老人們將遺產(chǎn)贈給保姆的做法多遭到子女的抗議。大眾普遍認為,父母的遺產(chǎn)理應由子女等親屬或家庭成員繼承,而非保姆等“外人”。
關于老人把遺產(chǎn)留給保姆這件事,我想跟多人都存在疑惑:
1、老人到底能不能把遺產(chǎn)留給保姆,不給子女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如果老人約定贈送給保姆的財產(chǎn),是完全屬于自己的合法財產(chǎn),那么老人自己就有絕對的處置權。贈與誰是自己的權利。
老人要么生前直接贈與,要么直接立遺囑,把錢財留給保姆,法律上,這個做法,并沒有問題。
2、遺產(chǎn)留給保姆,法定繼承人怎么辦?
遺囑是可以繞開繼承人的,也就是說,她可以在遺囑里說把錢給到繼承人怎么分,也可以不給。哪怕有四五個繼承人,誰都沒有繼承到一分錢,這個情況也是有的。
但是切記,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處理遺產(chǎn)必須處理自己獨有的,在某個個人的遺囑里,不能把別人的財產(chǎn)也給處理了。
3、老人立遺囑給保姆,保姆就能拿得到相應遺產(chǎn)嗎?
這個問題涉及的,其實是關于遺產(chǎn)的兩個法律概念,“遺贈”和 “遺囑”。
“遺贈”與“遺囑”的最大的區(qū)別,在于“遺囑”繼承人在法定繼承人范圍中,而受“遺贈”人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
受遺贈人接受遺贈的,必須在規(guī)定期間內(nèi)作出接受的明確意思表示,超過期限未進行表示的,視為放棄接受遺贈。而遺囑繼承人接受繼承的,無需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繼承開始后遺產(chǎn)分割前,遺囑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扶助義務是一種法定義務,是一種具有長期性、持續(xù)性的義務。讓老人安享晚年不僅僅是生活有人照顧,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關心與情感上的陪伴,讓老人有所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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